萍乡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始于1998年。2004年省政府批准建立了省级羊狮幕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森林生态系统及野生动植物;1999年莲花县政府批准建立了高天岩自然保护区(县级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野生动植物及森林生态系统;2002年芦溪县政府批准建立了锅底潭自然保护区(县级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湿地生态系统及越冬候鸟。至2009年底,全市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3处(其中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县级自然保护区2处),自然保护小区25个,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1.96579万余公顷,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14%(其中自然保护区面积1.9294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1%)。全市从事自然保护事业的职工约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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