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着力抓好生态公益林管理,一是起草了《萍乡市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意见》,已于今年7月10日以市政府办的名义印发,该《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全市生态公益林的健康、有序发展。并获得了省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二是加大生态公益林监管力度。开展了生态公益林年度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面积高于规定的10%,切实做到深入山头地块,不走过场,敢于较真碰硬。
三是组织人员对962个图斑进行了全面检查。派出督导组赴各县(区)林业(分)局进行了整改落实督导,要求对离任审计中我局抽查到的问题和各县(区)自查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强调要按照法律程序,该复绿的复绿、该司法移送的司法移送,该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
四是加大了对破坏公益林案件的督办力度。严格执行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五是开展了生态公益林补偿效益监测工作。(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