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与管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市林业局围绕工作目标,扎实加强湿地管理与报护,提升管理与保护水平。
一是高度重视湿地保护管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已上升为党和国家的战略,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二是切实提高湿地保护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对重要湿地实施抢救性保护,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管理,巩固湿地公园建设成果,树立湿地保护样板,通过以点带面,提高湿地保护率,实现湿地保护工作从抢救性保护向全面保护转折。三是全面提升湿地质量。抓住国家大力实施湿地修复工程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申报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采取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科学编制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规划,明确修复目标和修复措施,建立湿地修复公示制度,公开湿地修复方案和修复成效,接受公众监督。通过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碳汇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四是强化湿地监管。根据《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发改、财政、水利、农业、国土、住建、环保、交通、卫生、旅游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周元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