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限定收购的林木种子的审批(省级委托项目)
办公电话: 0799-6832329 投诉电话:0799-6882152
一、收购珍贵树木种子和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许可。
二、所需材料:
1、 申请人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2、《收购珍贵树木种子和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表》;
3、林木种子使用计划。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
2、《江西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经批准可延长4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县(区)林业(分)局提出申请——县(区)林业(分)局审查同意后——林业窗口受理——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林业窗口办结
六、窗口办事人员:易蓉
窗口电话:0799—688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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