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农林业项目 | 限制用地: 严格限制了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不得低于以下规模:单线5万立方米/年;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不得低于以下规模:单线3万立方米/年;松香生产不得低于以下规模:1000吨/年;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不得以优质林木为原料;木竹加工项目: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不得偏低;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不得低于以下规模:1万立方米/年;根雕制造:不得以珍稀植物为原料;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不得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等项目审批。 |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98号) |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国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