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林业概况
政务公开
林业资讯
造林绿化
林业信息
欢迎来到bet5365官方网站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政策 >> 林业政策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5-28 作者:市林业局 来源:市林业局

       萍府办字〔2015〕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的意见》(赣府厅发〔2014〕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资源质量,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碳汇等多种功能,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提出如下意见。 

  一、  重要意义 

  林地是我市重要的土地生态资源。全市共有林业用地面积389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68.24%,森林覆盖率63.51%,活立木总蓄积量840万立方米。但林地中低产低效林面积有200多万亩,亟需改造的多达120万亩。林业用地亩均蓄积量只有2.16m3/亩,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我市森林覆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状况极不相称,而且林分结构失衡,极大地制约了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加快低产低效林改造,不仅能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林农的生产空间,激发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增强广大群众爱林护林的自觉性,促进农民增收。尤为重要的是更能进一步优化林分结构,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种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布局,策应我省建设生态文明示范省总体部署,以机制创新为基础,科技支撑为手段,采取政府引领、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方式,通过科学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造林绿化成果,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加快森林资源培育步伐,最大限度地提高林地生产力,增加林地单产和效益,实现全面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的总体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兴林富民的原则。以提高森林生态功能为重点,兼顾经济、生态、社会等多方面功能,推进资源增长、林农增收、社会增效。 

  2、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改造的原则。根据低产低效林现状、立地条件和经营主体意愿,自主选择“造、补、封、抚”等多种改造方式,突出更新和补植改造,采用良种良法,适地适树、适地适种,重点在全市交通主干线两侧的山岭上实施,栽植乡土珍贵阔叶树,并科学管理。 

  3、坚持政府引领、市场主导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多元化、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 

  4、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要根据自身的承载能力,本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理念进行统筹规划。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既要提升用材林、经济林质量,又要提升风景林品位;既要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又要发展林业产业。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完成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12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4%以上,活立木蓄积达到1100万立方米,林分亩平均蓄积量达到4立方米以上,生态功能好的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森林生态功能明显增强。 

  四、改造对象和方式 

  (一)改造对象。因受地形、土壤、病虫害、森林火灾等自然因素或长期人为经营不善直接作用的影响,林分结构和稳定性失调,林木生长发育衰竭,导致森林生态功能、林产品产量或生物量显著低于同类立地条件相同林分平均水平的现有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以及疏林地、一般灌木林地等。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一级生态公益林、国家和省级良种基地或采种基地,以及特殊灌木林不纳入改造范围。

  (二)改造方式 

  主要采取更新改造、补植补造、封育改造和抚育改造等方式进行改造。 

  1、更新改造。对郁闭度在0.3以下(含0.3)、亩均蓄积量3立方米以下、林地产出率低的林分,采取小片更新改造(含除国家油茶造林项目及国家重点营造林项目外的荒山荒地造林);对林龄老化或品种质量差的经济林,采取嫁接换冠或更换品种、改良土壤等措施予以改造。 

  2、补植补造。对郁闭度小于0.5,林木生长不良,林下植被稀少,水土流失严重,或林木分布不均,林中空地较大,又不宜采取更新方式进行改造的低产低效林,则采取块状种植或在林冠下补植补造乡土珍贵阔叶树,以增加林下植被盖度,优化森林结构,防止水土流失,提高森林生态效益。 

  3、封育改造。对自然条件及天然更新条件较好,通过封山育林可以达到改造目的的低产低效林,则采取封山育林或辅以人工促进更新措施,封育期为5年。非低产低效林的封山护林不纳入本次封育改造范围。 

  4、抚育改造。对经营不当的林分,采取抚育方式,调整树种组成、密度、结构、生长空间,改善林地水肥条件,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木生长率。主要包括目前尚不能纳入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的集体、个人、企业、大户商品林中的中幼林。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低产低效林改造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低产低效林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对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的责任意识,分解落实好目标任务,做好技术服务,建立健全低产低效林改造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全市低产低效林改造工作。 

  (二)科学规划,彰显特色。要科学编制规划,严格改造标准,突出改造重点,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围绕木本油料、珍贵用材林、特色经济林、速生丰产林、森林食品和药材等基地建设,提高森林的综合产值,实现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全市低产低效林改造规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区)。各县(区、管委会)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市级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编制本地的低产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实施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创新机制,加大投入。低产低效林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造任务重,资金投入大。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低产低效林改造的扶持力度。要建立“政府引领、社会参与、整合资金、集中投入、合力改造”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打破部门限制,对目标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进行整合,有效增加投入。要进一步拓宽低产低效林改造的资金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低产低效林项目贷款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低产低效林改造,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社会资金投入低产低效林改造模式,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大户参与低产低效林改造。 

  (四)科技引领,提质增效。各地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选择低产低效林改造树种和改造方式。大力推广丰产栽培、集约经营、复合经营等先进实用技术,提高营造林水平,注重改造实效。全面实施营造混交林、配方施肥等科学、低碳、环保、安全的林业技术,坡度25度以上的山地禁止全垦整地,尽量减少营造林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鼓励支持林业生产和科研单位积极探索适用、有效的低产低效林改造方式,提高改造成效。切实加强种苗管理,坚持良种良法,严把种苗质量关、整地质量关、栽种质量关、抚育质量关,逐步实现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的林地和林业经营。 

  (五)明确主体,完善采伐政策。要通过低产低效林改造,建立健全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动森林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提高效益,调动各类经营主体参与低产低效林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大低产低效林更新采伐改革力度,激发广大林农和林业经营主体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热情。 

  1、放宽低产低效林更新采伐条件限制。鼓励对达到成熟林年龄,但郁闭度在0.3以下、或亩均蓄积量在3立方米以下的低产低效商品林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成片面积原则上不超过450亩。不得采伐、采集珍稀、濒危野生植物。 

  2、简化低产低效林更新采伐申请和审批程序。对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的,允许林权所有者凭林木权属证明及相关材料直接向所在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乡镇林业站提出采伐申请;对低产低效林更新采伐、抚育间伐中涉及的阔叶树,下放至县级林业部门审批。 

  3、优先保证低产低效林更新采伐限额。对低产低效林更新采伐限额不足的,可以占用主伐采伐限额,或者按规定申请追加。 

  (六)加强宣传,强化服务。要大力宣传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的意义、作用、成效,解读相关扶持政策,积极营造低产低效林改造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开展不同区域、不同林分、不同改造方式和培育模式的试验示范,各县(区)都要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进一步激发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参与低产低效林改造的积极性。林业部门要主动服务,加强指导、监督和开展验收,积极为造林主体提供技术指导和信息、法规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为有序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营造良好的氛围。 

  (七)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切实加强对低产低效林改造的监督管理,规范项目申报、审批、建设、验收等工作,有序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决不能“借低产低效林改造之名,行采伐林木之实”。不得以低产低效林改造为名破坏森林资源(包括重点保护的和其他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资源),不得擅自采伐自然保护区、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的林木,不得改变生态公益林林种用途。要严格低产低效林改造的质量检查验收,年度改造任务完成后,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检查验收,市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核查,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市政府对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及乡(镇、街、管委会)兑付补助资金和安排下年度改造计划的依据,确保低产低效林改造取得实效。 

    

  附件:萍乡市低产低效林(乔木林)改造方式分年度计划表 

    

    

    

  2015年3月2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5年3月24日印发 

主办:bet5365官方网站 技术支持:萍乡市政府网站服务中心
地址:萍乡南环路233号 电话:0799-6832329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9 www.hbfssw.com All Right Servered
(建议使用1024 x 768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